四悔过法:施者有困难时的受取
修行

四悔过法:施者有困难时的受取

Cattāro pāṭidesanīyā dhammā

一位比丘尼把自己托钵所得的食物都施舍出去,以致三天没有进食,在街上昏倒;一户信心富足但家境贫穷的人家,把早餐都布施出去,有时自己反而挨饿。由此产生了一类必须出声发露的罪,关乎在伤害施者的情况下接受食物。

7 条

在《律藏·大分别》第二部中,悔过法一节包含四条学处,构成一个特殊的类别。它的名称意思是“应当发露的法”,因为违犯其中一条的比丘,必须对另一位比丘说:“朋友,我犯了应受呵责、不适当、应当悔过之法,我发露悔过此法。”四条学处都关乎在不适当的情况下接受食物。

第一条缘起于舍卫城。一位出去托钵的比丘尼遇到一位比丘,便请他接受她的食物;他全部拿走了。连续三天都是如此,她无法再去托钵,便没有进食。第四天,她在街上步履蹒跚,跌倒了。一位乘车经过的富有居士把她带回家,给她食物,并批评了这件事。第二条缘起于王舍城:比丘尼们站在那里指挥供食的人——“给这位咖喱,给这位米饭”——使她们偏爱的比丘想吃多少就吃多少,其他比丘却吃不饱。第三条缘起于一户信心增长而财富减少的人家,他们把早上的食物全都布施出去,以致有时自己挨饿。

第四条关乎众所周知有风险、有危险的林野住处。它缘起于一起暴力事件:为比丘们送食物的人在途中遭到拦劫;比丘们知道附近有危险,却没有告诉任何人,于是佛陀要求这类供养必须事先告知。四条学处都属于僧团的戒律,但每一条都有同一个核心:受者对施者的责任。

  1. 1

    必须说出口的罪 Gārayhaṃ āvuso dhammaṃ āpajjiṃ

    这一类罪有一种独特的出罪方式:比丘必须对另一位比丘说:“朋友,我犯了应受呵责、不适当、应当悔过之法,我发露悔过此法。”这是出声的承认,而不是留在自己心里的事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当你意识到自己占了别人的便宜时,把它告诉一位你信任的人,比默默内疚更能弥补过失。

  2. 2

    宁可自己挨饿的施者 Bhikkhuniyā hatthato āmisaṃ

    那位比丘尼请比丘接受她托钵所得的食物,他每次都全部拿走,以致她三天没有进食;第四天,她步履蹒跚地在街上跌倒了。那位居士为让她跌倒而道歉时,她回答说,不是他让她跌倒的——只是她自己太虚弱了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布施到自己陷入困境的人,很少会怪罪任何人。要由我们来留意他们是否还给自己留下了足够的东西。

  3. 3

    外人无从知道对方还剩多少 Na jānāti paṭirūpaṃ vā appaṭirūpaṃ vā

    佛陀说,非亲戚的人不知道对非亲戚者来说,什么是合适的、什么是不合适的,什么是有的、什么是没有的。这就是制定这条学处的理由——不是轻视施者,而是受者无从知道对方的真实处境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不要以貌取人。总是抢着付账的人,处境可能比你想象的更差。直接问一问,或者轮流付账。

  4. 4

    当有人指挥着把好处给你 Idha sūpaṃ detha idha odanaṃ detha

    第二条学处的缘起是:比丘尼们站着按交情告诉施主们,“给这位咖喱,给这位米饭”,使她们那一群人想吃多少就吃多少,其他比丘却吃不饱。学处要求在那里用餐的比丘请那位指挥的人站到一边;如果没有一个人出声,他们全都必须发露悔过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如果有人当着别人的面为你安排最好的东西,你就是那个必须说“平均分吧”的人。沉默就是默许。

  5. 5

    信心富足而财力不足的人家 Saddhāya vaḍḍhati bhogena hāyati

    一对夫妇信心增长而财富减少,他们把早上的食物全都布施给比丘,以致有时自己挨饿。佛陀允许僧团以羯磨把这样的人家认定为“学家”,此后比丘们便不应在那里接受食物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如果你知道某人经常布施超出自己的能力,就在你们的群体中公开约定,不再接受那一家的东西,而不是让每个人各自决定。

  6. 6

    保护他们,但不要拒绝他们的好意 Kinnu kho nāma amhākaṃ jīvitena

    在舍卫城的一个节庆期间,那户人家邀请比丘们应供,比丘们谨慎地谢绝了。那家人抱怨说:“既然尊者们不接受我们的邀请,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”于是佛陀允许在事先受邀时接受;后来,一位比丘在那家中生病,无法去托钵,佛陀又允许生病的比丘接受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拒绝每一份心意,会让人觉得自己毫无价值。在他们有所准备的那一天接受,并以其他方式减轻他们的负担。

  7. 7

    有危险的地方必须事先告知 Pubbe appaṭisaṃviditaṃ

    第四条学处关乎众所周知有风险、有危险的林野住处。没有生病的比丘,不应在那里接受未经事先告知的食物,经文并要求他告诉送食物的人,那个地方有风险或有危险。生病的比丘除外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如果你请别人来的地方有某种风险——偏僻的道路、黑暗、淹水——要事先说清楚,而不是让他们自己去发现。

在生活中试试看

出于信心或爱而布施的人,很少会说自己还剩下多少,所以这一类学处把照顾的责任转移到受者身上:受者必须留意施者是否还应付得过来,而不是等着被拒绝。

引人注目的是,经文并没有停在禁止上。当比丘们在节庆期间谢绝那户人家的邀请时,那家人伤心地说:“如果尊者们不接受我们的供养,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”于是佛陀允许在事先受邀时接受,以及在比丘生病时接受。变成拒绝他人好意的保护,也不是答案。

这直接适用于接受收入微薄的父母、不会拒绝的朋友,或急于讨好的年轻同事的慷慨。中道是:适量地接受,在对方有所准备时接受,而且——当你看到有人在你面前被占便宜时——做那个出声的人。

三藏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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