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劝他人进食以抓其把柄:带着陷阱的好意
日常生活

强劝他人进食以抓其把柄:带着陷阱的好意

Jānaṃ āsādanāpekkho

一位比丘被同伴劝诫之后怀恨在心。有一天,那位同伴已经吃完、并拒绝了再添,他却强劝同伴进食;等同伴吃了,他就指控同伴犯了罪。佛陀把罪判给设下陷阱的人,而不是被欺骗的人。

7 条

在《律藏·大分别》第二部波逸提的食品第五学处中,一位婆罗门邀请比丘们应供。比丘们吃饱并拒绝再添之后,前往亲戚家,有的又吃了一次,有的带走了钵食。当婆罗门邀请邻居,说他已经让比丘们吃饱了,现在要让邻居们也吃饱时,邻居们反驳说:你怎么能让我们吃饱呢?你供养的比丘们还到我们家里来又吃了一次!婆罗门抱怨起来,佛陀便规定:已经吃饱并拒绝再添的比丘,吃非残食就犯罪。后来,病比丘剩下的精美食物被丢掉,乌鸦围着它大声聒噪,佛陀于是允许吃病比丘的剩食,以及用“这些全都够了”这句话作成“余食”的食物。

第六学处讲的是两位前往舍卫城的比丘。其中一位行为不当;另一位说:“贤友,不要这样做,这是不如法的。”前一位便怀恨在心。到了舍卫城,有一场供养僧团的饭食,那位同伴吃饱并拒绝了再添。怀恨的比丘从亲戚那里取来钵食,强劝同伴吃,说它很美味。等同伴吃了,怀恨的比丘就反过来指责他:“你认为我应该被劝诫,可你自己吃饱并拒绝再添之后,却吃非残食!”

佛陀制定:比丘明知对方已吃饱并拒绝再添,为了找他的过失,拿非残食给他,说“来,比丘,吃吧”,对方一吃下,他就犯罪。这是出家人的戒律,但以好意为手段来抓别人的过失,却是随处可见的模式。

  1. 1

    吃饱了,却又到别处去吃 Bhuttāvī pavārito

    比丘们已经吃饱并拒绝了——也就是施主要再添时他们拒绝了——却又到亲戚家再吃一次。结果作东的婆罗门被邻居嘲笑,说他谁也喂不饱。受供者的行为,让布施者在自己的社群中丢了面子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当你已经告诉主人你吃饱了,就不要再到别处去吃,免得他们听说自己没能让你吃饱。

  2. 2

    “这些全都够了” Alametaṃ sabbanti

    比丘们把精美的钵食带给无法进食的病比丘,食物被丢掉了,乌鸦围着它大声聒噪。佛陀于是允许吃病比丘的剩食,以及另一位比丘说了“这些全都够了”而作成余食的食物。这条学处的用意,并不是要迫使人把好的食物丢掉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当你订立关于饮食或使用物品的规则时,检查一下这条规则会不会导致好东西被浪费。

  3. 3

    被劝诫之后怀恨在心 So tasmiṃ upanandhi

    同行的比丘告诉他的朋友不要那样做,因为那是不如法的。这是同伴之间恰当的劝诫,但被劝诫的人却怀恨在心。他没有改正自己,反而想办法让劝诫他的人也犯下过失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当一句提醒让你心生怨恨时,先问问它是不是真的。不要把怨恨变成报复的计划。

  4. 4

    作为诱饵的好意 Sundaro āvuso piṇḍapāto

    怀恨的比丘从亲戚那里带来钵食,劝同伴吃。同伴说:“够了,贤友,我已经饱了。”他又强劝说:“这钵食很美味,吃吧。”等同伴吃了,怀恨的比丘就反过来指责他:“你认为我应该被劝诫,可你自己却吃非残食。”一个看似好意的邀请,其实是抓人把柄的工具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如果你曾经劝别人去做他们已经选择放弃的事,心里却暗暗希望他们失足,那就停止劝说,尊重他们的选择。

  5. 5

    争论谁该告诉、谁该问 Nanu āvuso ācikkhitabbanti

    被骗的人问:“你难道不该告诉我吗?”设陷阱的人回答:“你难道不该问吗?”双方都把责任推给对方。但事情呈到佛陀面前时,佛陀依意图来判断:明知而存心找过失的那个人犯了罪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对于你正在持守的事,接受之前一定要问。如果你知道某人的界限,就明白地告诉他,而不是等着他失足。

  6. 6

    找过失,就是想让人蒙羞 Iminā imaṃ codessāmi

    字句解释把“为了找过失”解释为这样的念头:我要用这件事指控他、提醒他、再指控他、再提醒他,让他难堪。给予者在给出时犯轻罪,对方每吞下一口也犯轻罪,对方吃完时则犯了完整的罪。如果他不知道对方已经拒绝再添,则不犯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当你想指出别人的过失时,留意自己的动机。如果其中有一部分是想让对方感到羞愧,就先把这件事放一放。

  7. 7

    先把事情做对,再给予 Atirittaṃ kāretvā deti

    不犯的情况列有:先作了余食法再给;给的时候告诉他在吃之前先作余食法;给他带去给另一位比丘;以及给病比丘的剩食。当给予者也帮助接受者守住自己的修行时,给人食物并没有错。

    在日常生活中运用

    招待因宗教或健康原因有饮食限制的人时,帮他们找到可以吃的东西,而不是劝他们打破自己的规矩。

在生活中试试看

这里的陷阱完全不用强迫,只有美味的食物和一句请吃的邀请。然而目的是让那个曾经劝诫过我们的人也失足,好让他失去说话的资格。现代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模式:劝一个已经戒酒的朋友喝酒,然后拍下照片;强劝一个正在节食的人吃东西,事后再取笑他;或者给一个曾经反对某条规定的人提供捷径,然后把这件事留作把柄。

佛陀把罪判给设下陷阱的人,而不是被欺骗的人,因为更重的过失在于想让别人蒙羞的意图。而整件事,起因于被劝诫之后的怨恨。

另一方面,如果你清楚自己在持守什么修行,就要学会清楚地拒绝。接受之前,不要不好意思开口问;也不要把责任推给对方,怪他没有告诉你,来为自己开脱。

三藏出处

点按即可阅读所引页面的原文。

其他值得一读的法义

登录后阅读此页面可获得 40 功德积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