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信某个人的过患
Pañcime bhikkhave ādīnavā puggalappasāde当信心系在一个人身上时,一旦那人犯了罪、受到僧团处分、迁往他处、还俗或去世,信众就不再亲近其他比丘,不再听法,并从法中退失。稳固的信心应当建立在法上,而不是建立在某个人身上。
Yaṃ tuyhaṃ tuyhamevetaṃ yaṃ mayhaṃ mayhamevetaṃ
交换衣服后又把一件抢回来;为了等自己的弟子而阻挠僧团分衣;以路上有恶犬为由劝阻别人,把一户慷慨的人家据为己有——三个关于占有欲的故事,这种占有欲会侵蚀团体中的善意。
《比丘尼分别》收在律藏第3册,汇集了比丘尼的学处。有几个缘起故事涉及共同生活中资具的分享。教训在于占有欲,它可能出现在任何家庭、宿舍或机构中。
在第一个故事中,偷罗难陀与另一位比丘尼交换了衣服。后来她问那件交换过的衣服在哪里,说:“你的就是你的,我的就是我的。”然后把衣服抢了回来。在第二个故事中,比丘尼僧团集会,要分配所得的衣料,但偷罗难陀的弟子们外出了,于是她阻挠分配;等她的弟子们回来后,她才让人分配。
在第三个故事中,一户人家供养一位比丘尼饮食,并请其他比丘尼也来。她心想:“我怎样才能阻止别人来呢?”便告诉比丘尼们,那里有凶猛的狗、凶猛的公牛,路又滑,她们不应该去。那户人家得知事情经过后,批评这位比丘尼对施家有占有欲。
偷罗难陀与另一位比丘尼交换了衣服,然后让人把那件衣服拿出来,说:“你的这件衣服是你的,我的那件衣服是我的。”就把它抢了回来。句分别解释说,交换是指以差的衣服换好的,或以好的换差的。
一旦你已经交换或同意分配某样东西,不要因为刚发现对方那一份更好,就回来要回。
这条学处属于舍堕(尼萨耆波逸提),须舍出并忏悔。抢回来的衣服必须舍给僧团、一群比丘尼或一位比丘尼,然后忏悔此罪。以抢夺得来的东西,并不会如愿成为自己的。
如果你曾经把已经给出或交换的东西要回来,考虑把它还回去,或坦白地道歉。
比丘尼僧团集会,要分配非时衣的衣料。偷罗难陀以有些比丘尼外出为由加以阻挠,但其实她是在等自己的弟子。弟子们回来后,她才让人分配。比丘尼们批评她阻挠如法的分配。
在分配预算或福利的会议上,如果你要求延后,就说出真正的理由。不要找借口,等到对自己一方有利时再说。
句分别解释说,如法的分衣,是比丘尼僧团和合集会并进行分配。标准在于共同的程序,而不是某个人是否满意。
如果你对大家都已同意的分配不满意,就提议下次修改规则,而不是阻挠这次的结果。
一户人家供养一位比丘尼饮食,并请其他比丘尼也来,但她告诉比丘尼们,那里有凶猛的狗、凶猛的公牛,路又滑,所以不应该去。那户人家问另一位比丘尼为什么比丘尼们很少来,得知事情经过后,便批评这位比丘尼对施家有占有欲。
当你认识一位好客户、赞助人或工作来源时,也把你的同事介绍给他们。不要据为己有。
句分别解释说,对施家有占有欲,是指心想“怎样才能让其他比丘尼不来?”,然后对比丘尼们说那户人家的坏话,或对那户人家说比丘尼们的坏话。悭吝表现在让双方疏远的言语中。
留意你是否曾为了不让别人接近某位上司、客户或朋友而说他们的坏话。如果有,就停下来。
例外中说明:没有占有欲的比丘尼,指出确实存在的危险,不犯。真实的提醒,不同于编造故事把别人挡在外面。
如果某个地方确实有问题,就说出来——但只说你真正知道的,不要添油加醋让别人退缩。
这些故事中的占有欲不像偷盗那么严重,却会慢慢侵蚀团体中的信任。把已经交换的东西要回来、为了自己一方而阻挠共享资源、不让别人接近好的来源——这些事在职场和大家庭中都能见到。
律把占有欲和谨慎清楚地区分开来。指出确实存在的危险并不是悭吝;问题在于编造故事把别人挡在外面。
一个简单的原则:共享的东西由大家一起决定;已经给出或交换的东西就此了结;慷慨的人不属于任何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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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信心系在一个人身上时,一旦那人犯了罪、受到僧团处分、迁往他处、还俗或去世,信众就不再亲近其他比丘,不再听法,并从法中退失。稳固的信心应当建立在法上,而不是建立在某个人身上。
憍赏弥的比丘们争吵不休,拒绝和解。佛陀没有裁定谁对谁错,而是问:在争吵的时候,身、语、意上的慈是否存在?然后教导具足正见者的七种自我省察。
“起来!坐起来!睡觉对你有什么用?”几首简短的偈颂把我们从放逸中唤醒:被箭射中的人不应当闲躺着,我们现在拥有的机会不等待任何人。
对于没有欲、没有渴爱、已渡过疑惑的人,再没有其他的解脱需要寻求。还有对跋陀罗弗陀的教导:对上、下、中间的一切,完全除去执取的渴爱,因为众生执取什么,魔罗就凭那东西追随他们。